近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对深圳市鑫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公司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信息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深圳市鑫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4月13日,注册地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法定代表人为汤绍建,股东为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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