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21年4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朝阳市开展现场督察发现,朝阳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缓慢,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主管部门监管缺位,大量污泥长期违法临时堆存,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基本情况
据通报,朝阳市建成区内现有朝阳市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朝阳远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什家河污水处理厂和凤凰新城污水处理厂等三家污水处理厂,分别于2008年至2013年间建成投运,目前三家污水处理厂合计日处理生活污水约16万吨,每日产生含水率80%的生活污泥约180吨。
主要问题
——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严重滞后
通报指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明确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2017年12月,辽宁省为落实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印发《辽宁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将朝阳市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列入规划工程项目清单,要求朝阳市2019年9月完成工程建设,2020年底前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