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7日讯 据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消息,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4月30日,天津源泰德润钢管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源泰德润钢管公司”)被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两项罚款6万元。
图片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截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津源泰德润钢管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对天津源泰德润钢管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