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无论建设项目属新建、改建、扩建还是“异地大修”等何种性质,只要建设内容涉及炼铁、炼钢冶炼设备地点、型号、规模等任一变化的,须实施产能置换,简言之,即“动设备、须置换”。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也下发《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要求钢铁冶炼项目备案前,必须按规定实施产能置换。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无论建设项目属新建、改建、扩建还是“异地大修”等何种性质,只要建设内容涉及炼铁、炼钢冶炼设备地点、型号、规模等任一变化的,须实施产能置换,简言之,即“动设备、须置换”。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也下发《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要求钢铁冶炼项目备案前,必须按规定实施产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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