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剑指饱受争议的直播打赏乱象,对其作出全新的规范和限制。其中指出,要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等方面合理设限,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
“2016年我刚做主播时,大家都是靠粉丝打赏赚钱,这是激励主播做优直播内容的最直接动力。”拥有80余万粉丝的主播刘金银说。收入最高时,他每天的收入有5000元。
不久前,一份新规引起了包括刘金银在内的网络主播的关注。新规的出台,或让一些主播靠打赏一夜暴富的梦破碎。
这份由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网络主播不得接受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等内容。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的出台,无疑会对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化发展发挥进一步的保障作用。
新规出台剑指直播打赏乱象
直播打赏是指用户通过网上充值,购买直播平台的虚拟货币,再在直播平台通过购买各种虚拟礼物送给主播。主播和平台会依据合同,对打赏的实际金额按比例分成,这也是直播平台最主要的盈利方式。
有数据表明,2020年,5家娱乐直播平台的前1万名头部“壕”用户累计打赏了29.758亿元。其中,一年打赏4~50万元的用户占比高达67.36%。
直播打赏在创造一夜暴富的同时,也暴露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充值打赏失范等问题。“9岁女童打赏主播花光家里10万元彩礼”“合肥男子不给孩子买奶粉却打赏主播12万”“会计侵吞公款930万元打赏女主播”……此类事件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