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税漏税……近日,围绕演员郑爽的相关事件引发了一次“舆论风暴”。在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宣布对此进行调查后,部分演艺人员、公司的偷逃税问题再次站到了风口浪尖。
与郑爽相关的争议尚未消散,“多名演员工作室接连注销”的信息多次冲上热搜。
实际上,明星工作室向来被外界认为是避税的常见手段。但是,在监管部门宣布坚决查处整治偷逃税等问题之际,这一波“注销潮”难免引起外界猜测。
“旧戏重演”,明星扎堆注销公司
天眼查APP显示,今年以来,多位明星及其亲属的关联公司注销,涉及魏大勋、姚晨老公曹郁、何炅父亲、邓超、唐嫣、文章、马薇薇、那英(后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赵本山、朱正廷、孟美岐、吴宣仪、沈腾、井柏然、王千源等。
例如,4月14日,与演员唐嫣、文章相关的上海唐嫣影视文化工作室、上海路路影视文化工作室注销;4月16日,与演员邓超相关的安吉慧形慧影影视文化工作室注销;4月26日,与演员魏大勋相关的上海勋花影视工作室和上海魏大勋影视工作室注销;4月29日,上海东晖相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简易注销,演员靳东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0%。
公开资料显示,郑爽、黄晓明、何炅、黄圣依、唐嫣、赵薇等75位艺人名下相关公司共有647家,其中已注销200家。
实际上,成立个人工作室一直被认为是明星避税的常见手段。
依照税法规定,如果明星以个人身份拍戏,那么明星要承担最高40%的劳务报酬所得税,但如果通过工作室参与到演艺活动中,那么就可以通过“个人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类目报税,只承担5%~35%的税率。看似相差不多,但个人收入的的缴税基数是“收入”,个人独资企业的缴税基数是“利润”。通过种种“成本扣除”后,明星缴税额度就能大幅降低。
郑爽被举报“天价片酬”“偷税漏税”一事最终结果未出,明星一开始扎堆注销工作室、关联公司,令外界注目。有网友提出质疑: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架势。
值得注意的是,明星扎堆注销关联公司已不是第一次,在此之前,2018年的霍尔果斯“大逃亡”依稀在目。
2010年,西部边陲小镇霍尔果斯在政策红利的背景下,为文娱产业发展提供多项优惠。其中最著名的是实行“五免五减半”的税收政策,即入驻企业均可享受所得税五年内免征、五年后减半的优惠。
此利好政策一出,整个影视圈趋之若鹜。
在鼎盛时期,霍尔果斯曾有超过数千家影视传媒公司前来注册。这些公司的高管、股东中,不乏范冰冰、冯小刚、吴秀波、陈坤、刘涛等耳熟能详的名字。同时,华谊兄弟、光线传媒、博纳、乐视、华策、欢瑞世纪等影视头部企业,也纷纷在霍尔果斯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