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晚,腾讯发布关于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的声明。
腾讯表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7月24日发布《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1]6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腾讯自决定书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与上游版权方已达成的独家协议。
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在《决定书》中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1月25日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进行立案调查。本项集中后,腾讯获得中国音乐集团61.64%股权,取得对中国音乐集团单独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经查,该案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