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日前发布关于对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邱宇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37号)。2021年3月19日,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药业”,300006.SZ)披露的《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及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显示,2020年12月24日,因司法强制执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邱宇累计被动减持15.72万股莱美药业股份,交易均价8.19元/股。
作为莱美药业5%以上股东,邱宇未能在首次减持莱美药业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邱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6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请邱宇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据天眼查APP显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医药企业,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2007年10月股改完成,现注册资金9150万元,总资产6.5亿元。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23.43%。邱宇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7.46%。
邱宇2007年9月至2020年6月担任莱美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兼公司董事。
2021年3月18日,莱美药业披露的《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及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显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股东邱宇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此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邱宇告知函,因司法强制执行,邱宇被动减持15.72万股公司股份,占被动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0.019%,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0.015%。
邱宇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本次邱宇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系因其为他人提供担保涉及债务纠纷,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