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对进一步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对进一步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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